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有变!
发布时间:2022-11-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一、简化申报材料: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注册,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通过比对社会保险信息等方式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等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工作和执业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信息、个人工程业绩信息、执业单位变更记录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